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租二手房,很多小白都会委托房产中介来帮忙带看二手房,但由于委托房产中介需要支付中介费,不少人为了节约这笔费用,便会做出二手房跳单的行为,可以说,二手房跳单在二手房房产中介中并不罕见,大多数人也最怕遇到二手房跳单的情况,对此,小编这就带大家看看,什么是二手房跳单,二手房又该如何防止跳单?
“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一、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防止跳单?
1、建议按照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倡导让客户签署《看楼确认书》等书面文件,以保障中介方的合法权益。
2、做好房源信息和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带看现场双方交换联系方式。
3、要求委托方(出卖人或买受人)提供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万一发生跳单纠纷后便于法律追索。
4、客户出现跳单苗头后,注意收集客户(可能)跳单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谈话录音、电话录音等。
5、客户跳单后,及时采取协商谈判、发函催讨、法律起诉等维权措施。
二、如何鉴定二手房交易有无跳单?
1、中介是否积极履行居间服务
中介作为居间人主要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故中介能否主张“跳单”违约的前提,要看是否已签订居间合同,中介是否提供房源信息、实地查看房屋等媒介服务,是否积极履行居间义务。
2、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成交
这是衡量委托人是否“跳单”的关键,重点看中介的委托权限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若是非独家代理,即卖方同时在多家中介“放盘”场合,则需考量多家中介提供订约机会的先后顺序、履行居间服务的程度,以及委托人实际利用了哪家中介公司的媒介服务成交等因素。
3、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中介费的故意行为
是否为交易付出了合理的对价是认定构成“跳单”违约与否的重要依据,当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机会后,为了不付中介费私下成交,又或者为少付中介费恶意到另一家中介成交,则很有可能构成“跳单”违约。
以上就是有关二手房跳单等详细内容,小编最后提醒大家,想要判断委托人有无跳单的行为,最好去了解一下房产中介的委托权限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如果属于非独家代理,一套房源可以经过多家房产中介发布,那么委托人是有权在多家房产中介选择最合适的,如果属于此种情况,那么不算跳单,也不属于跳单违约,这几点还请大家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