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据微信公众号“湘潭在线”消息,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稳消费、稳投资、稳主体三大方面18条措施。

其中备受关注的一条措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值得注意的是,湘潭并非首个提出可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城市。
广东肇庆市于今年5月亦曾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更早之前,合肥于去年7月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也提出“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专家指出,实际上,以建筑面积或是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影响。本质上,这只是计算方法的差异,两种算法下的房屋总价应该是相近的,只是单价会有所不同。
不过,将商品房改为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多此一举,对于提高房屋面积透明度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有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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