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市长信箱询问缴纳公积金的问题,“由于换了工作,公积金处于停缴状态,能不能与个人名义继续缴纳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流程是什么样的?”
市公积金中心也给出了官方回应,在本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3、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长沙市居住证;
3、银行卡(用于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