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经常会分享一些,长沙公积金的热门疑问解答,不过很多时候问题没有针对性,小伙伴们看的很蒙圈。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有关公积金贷款的一些问题,来看看这些问题能不能解答你的疑惑
Q:
夫妻双方之前有一套房已注销,现无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吗?
A: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0]1号)中“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不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的规定,夫妻双方之前有一套房已注销,现无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
Q: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报告的不良记录是夫妻双方合计还是分别独立计算?
A:
对于征信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夫妻双方独立计算。主借款人存在不予贷款情形的将不予贷款,配偶存在不予贷款情形的将不予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Q:
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已经超过12个月,但配偶近12个月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A:
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后,主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近12个月有过提取记录的,不可以叠加贷款额度。
Q: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全部结清?
A:
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期后可申请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目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对冲和现金还款两种方式。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应在每月1日至14日向管理部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经管理部批准以及担保公司、受托银行核对后,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Q:
公积金贷款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A: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一般情况下,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其中,公积金贷款“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过,“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环节,是需要开发商或借款人前往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环节所需时间不受住房公积金中心控制。当抵押登记办完后,方能进入公积金贷款的最后放款环节。
因为目前整个贷款流程涉及不同部门和多个环节,部分环节办理时间不受住房公积金中心控制,故从贷款申请到放款所需时间没有统一标准。
来源:长沙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