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割的分歧是很大的,特别是对于房产,为了争夺房产双方反目成仇,成曾经最亲密的人变成世界上最陌生的人,去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房产分割意见不同,甚至还有些人,意见确定房产分配了,觉得将房子给妻子,可是到了要房产证更名的时候却不配合了,因为出尔反尔的大有人在,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离婚后对方不配套房产证更名怎么办
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拒不协助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2.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先相互协商,毕竟房屋产权证已经分配好了,就是不配合更名,离婚协议已经签好,已经生效,不配套房子已经分配,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最后也只能去法院进行起诉了,要求法院来强制执行了,所以与其让法院强制执行,还不如直接配合房产更名,双方都还能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