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业主有房屋处于空置状态的话,都会将房子进行出租,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是需要付租金的,但并不是每一位房东都能顺利收取房租,如果租房的人不按时交房租怎么办呢?此外民典法对租金有何规定?
一、民典法对不按时缴纳房租有何规定?
租房的人不按时交房租的话,房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按时缴纳房租以及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子付租金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即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租房子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房租,可以按月交付、按季度交付、按年交付或一次性全部交付。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更多房产资讯关注长沙租房。
五星经纪人/岳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