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8日发布的《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装修价之和)的 20%。
注意:这里的“购房总价”是指全装修住房“毛坯价”和“装修价”之和,也就是说,装修部分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这在之前是不可以的。
长沙目前所开新盘多数是卖精装,尤其在内五区,新房中精装房源占了超过60%,这对于预算有限的购房者非常不友好,选择面极窄。
现在装修部分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这应该算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既刺激了楼盘精装房源的销售,又给了那些预算有限的购房者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