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
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
2、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
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我市有就业意向的,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
3、放宽长株潭地区落户的准入条件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符合本通知规定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提交相关凭证材料。本通知未另行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执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长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虽说目前长沙首套房不要购房资格,但二套以上还是限购的,需要同时满足已婚家庭+落户满两年+首套房网签满4年!所以外地户籍想买第二套,落户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