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5日),重庆发布《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包括房贷利率、公积金额度、预售项目资本金监管优化、多余车位的销售等多项重大举措。

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贷利率下调20个基点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首套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40%;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此外,对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也予以放宽: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税收优惠
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对新购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四、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
对已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按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已监管的项目资本金。对新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监管金额的60%,剩余的40%可给予4个月的缓存期。在缓存期内,开发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全额使用节点要求的,可不再补存剩余项目资本金。
五、非住宅配套多余车位可对外销售
六、外地人才可在重庆买房
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重庆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或引进部门认定的在渝人才,在住房、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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