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3月25日,株洲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议案》,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
其中包括:
1、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至60万元;
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4、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而昨天,湖南又有一个城市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那就是郴州。
3月31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4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新增贷款调节系数模式计算公式、公积金提取适用面调整等多方面。
其中贷款额度方面,首套房和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双缴职工60万元,单缴职工50万元。调整前政策为,双缴职工首套房45万元,单缴职工首套房30万元;第二套房单缴职工、双缴职工30万元。
新增贷款调节系数模式计算公式,首套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7;异地贷款和二套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2。(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