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配偶所在企业拒不执行2021年12月3日,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岁以下小孩父母可以享受年度10天育儿假。每次咨询企业相关人员都答复没有具体指导文件或是集团兄弟企业、同行企业也没执行之类的说辞,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长沙县人社局的答复: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提湖南省育儿假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湖南省已开始实施育儿假,如若单位没有正确按照相关条例实施,导致您无法享受育儿假,您可至长沙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进行仲裁处理,合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长沙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731-84012406)。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