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的条件,交房的三证是哪三证?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商品房一般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合格证明,验收的还必须注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等。2.住宅所属楼房必须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楼所属房屋必须取得市或区住房和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得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入户手续。了解更多交房相关知识,欢迎下载象盒找房APP!
开发商交房
3、取得新建商品房地产权证(大产权)。事实上,只要拿到“大产证”,就必须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购房人应拒收。很多购房者在开发商的房子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进房装修。移交期限届满,开发商未按约定标准移交房屋的;产权存在问题或纠纷;或部分费用未缴纳,导致无法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这时候购房者只能进退两难:退房,因为在装修上投入了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购房者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收房时,需要先查看开发商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交房的三证是哪三证
房子的三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以三证齐全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交房三证一书一表是开发商承诺房屋质量和维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保证房屋技术达标,房屋质量保证。工程量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证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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