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以后就伴随着物业费,只要交房以后,不管住没住,物业费的必须交,虽然很多人对物业费存疑,觉得物业费不应该交那么多,觉得物业是在乱收费,要是能不交物业费就好了,不过有一些情况下,业主是不需要交物业的,你知道是哪些情况吗?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验房不合格
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物业费用也不产生。
2、开发商延期交房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3、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4、二手房前业主欠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费是负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原业主不缴纳的话,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5、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7、物业公司提供的额外服务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将有权拒交物业费,即便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遇到以上这些情况,业主是可以拒绝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有乱收费等情况,业主是可以投诉物业的,自身的权益一定要懂得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