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修建小区,一定要修建人防车位,那么什么是人防车位呢,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或者出租吗?
一、人防车位是什么
人防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可知,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二、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因此,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因此,涉案合同超出20年租赁期的部分无效,开发商应当将超过租赁期限20年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业主。
三、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租吗
开发商是可以对人防车位开发并进行出租的,但是小区内的人防车位实际产权是归国家人防办所属的,如果有突发情况,比如战争或自然灾害等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国家人防办有权对该车位进行强制性收回,供附近人员避难、物资储备,以及医疗保障所用。
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人防车位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约定的车位租赁年限,人防车位的的最高租赁年限为20年,以免业主缴纳多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