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进行,很多土地都要进行拆迁重新建设处理。为了对原土地产权者进行补偿,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房群概念——回迁房。但是很多人对于其概念混淆不请,“回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究竟存在什么区别?这一类房群是否能出售?出售应该注意什么?
一、回迁房和安置房概念之别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两者区别简单理解就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二、回迁房产权多少年?
回迁房产权年限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
1、如果回迁房是用作住宅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70年;
2、如果回迁房是用作综合用地使用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50年;
3、如果回迁房是用作商业经营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40年。
三、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
1、业主已取得房产证
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
2、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
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没有房产证,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因为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在签订此类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和交房的具体时间或期限。此外,买方还应留一定数额的尾款,等彻底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付给卖方,以尽量减小卖方未来违约反悔的可能。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回迁房如果属于集体土地产权的话应当谨慎购买。因为这一类房的售卖是有户口限制的,非农户口一般是不允许购买的。而且如果购买后在居住过程中国家出了新的建设计划需要再次拆迁时,容易和原卖房人产生经济纠纷。